关于兰州新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 兰州新区
时间: 2018/01/26/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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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现将兰州新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报告(草案)提请大会审议。
一、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兰州新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依法监督下,积极应对经济结构转型优化力度加强、减税降费政策效应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趋缓以及传统支柱企业减收严重等因素对财政预算执行的影响,在出现短收的现实情况下,不断坚定信心、攻坚克难,紧紧围绕促投资、补短板这一主线任务,认真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全力保障新区开发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预算执行整体平衡。
(一)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2017年,新区大口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26.37亿元,占年初预算27.19亿元的96.98%,比上年同期增长6.62%。其中:新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3.16亿元,占年初预算14.01亿元的93.9%,增长10%。
图1:2017年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部门情况(万元,占比%)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2.77亿元,占调整预算44.03亿元的97.1%,增长13.9%。
图2:2017年新区一般公共预算重点支出情况(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可供安排的总收入为45.9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16亿元,中央增消两税返还0.08亿元、增值税收入划分税收返还0.92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6.85亿元(含省市15亿元专项建设资金),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9.27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亿元、调入政府性基金0.56亿元,上年结转0.14亿元,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亿元。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5.9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77亿元(含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安排的支出1亿元),上解支出1.1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81亿元,结转资金1.26亿元,实现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收支完成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0.99亿元,占年初预算12.53亿元的167.5%,比上年同期增长31.5%。其中:政府性基金新区级收入完成19.75亿元,占年初预算11.05亿元的178.7%,比上年同期增长45.4%。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8.76亿元,占调整预算29.97亿元的96%,比上年增长103.8%。主要用于:安排机场三期征迁资金7亿元(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偿还土储贷款本息5.44亿元(含计提偿债准备金安排还本付息0.85亿元),支付专项债券利息及发行费4.06亿元,支付新区城投公司土地补偿费用3.08亿元,支付西岔园区及商投集团征地拆迁补偿款2.5亿元,用新增专项债券转贷资金安排引大东二干渠(新区段)改造工程1.6亿元,缴纳道路等市政公共设施用地耕地占用税1.21亿元,计提保障性住房专项建设资金1.18亿元,缴纳耕地开垦费及报批规费0.84亿元,缴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0.62亿元,土地收储购买服务费用支出0.35亿元,拨付电力线路改迁费用0.21亿元,安排城市绿化养护费0.2亿元,土地管护等其他费用0.18亿元,安排出让土地应缴印花税款0.05亿元,上级下达彩票公益金、棚户区改造等专项资金0.24亿元(含上年专项结转)。
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2017年完成政府性基金总收入30.56亿元,其中:新区级收入19.75亿元、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转贷收入7亿元、上年结转1.98亿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6亿元、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0.2亿元(上级下达指标)、专项置换债券转贷收入0.03亿元。完成政府性基金总支出29.35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28.76亿元(含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安排的机场三期拆迁资金7亿元和新增专项债券安排的引大东二干渠新区段改造工程1.6亿元)、专项置换债券还本支出0.03亿元、调出墙改基金0.11亿元、调出上年结转垦地开费0.45亿元(政策调整)。收支相抵结余结转1.21亿元,基本实现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国有企业实现利润收入1645万元,全部结转用于下年支出。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新区社保基金收入完成1.23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收入1.23亿元。
2017年社保基金支出0.61亿元,均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年末滚存结余0.62亿元。
因2017年决算工作尚未结束,上述收支情况较当年实际完成情况还会有所变动。
(二)2017年财政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全力组织收入,确保收入平稳增长。组织收入是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在一年的工作中,我们密切关注新区经济发展动态,跟踪财税政策调整动向,加强对收入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和监控。适时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深入挖掘收入潜力,不断强化收入征管,确保税源应管尽管、税款应收尽收。继续强化财政激励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支持产业发展、推进项目建设方面的导向作用,增强财政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全面落实国家出台的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多措并举降低企业成本,激发入区企业加快发展的内在动力。
2、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在执行过程中切实硬化预算约束,维护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杜绝预算执行的随意性。完善预算执行情况通报制度,积极合理组织财政支出进度,在关键时间节点,先后六次下发关于加快支出进度的通知或通报,进一步提升财政支出的实效性和均衡性。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和新区有关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相关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增长,规范行政成本管理,切实把有限的财政资金全部用在刀刃上。面对收支矛盾突出的实际情况,从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入手,采取“打捆”、“拼盘”、“合并”等方式,清理、整合、规范相关领域专项资金,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规模效应和集约效应,全力保障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支出需要,切实发挥好财政专项资金在宏观调控、“保基本兜底线”和促进改革等方面的保障作用。
3、全力筹措资金,为六大改革顺利推进提供财力保障。按照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在管理机构改革、行政审批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招商扶商改革、国资国企改革等重点领域改革方面的安排部署,财政筹措整合各类资金,为六大改革顺利推进提供财力保障。
国资国企改革方面,安排8.5亿元用于增加国有出资企业注册资本金,壮大七大集团资产规模。以项目资本金方式撬动和吸引金融资金及社会资本64.04亿元投入新区建设,大力支持了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招商扶商改革方面,全面落实国家出台的结构性减税政策,多措并举降低企业成本,全年累计为小微、高新技术、国际物流等企业减免抵退税款超过1.53亿元;全面落实新区产业扶持及奖励政策,全年支付企业奖励扶持资金8.6亿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支持产业、项目激励方面的导向作用,积极引导各类市场主体踊跃入驻新区,广泛培植税源,增强财政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管理机构改革方面,通过优化资金支出结构、持续压减经常性经费等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全力做好新区机构改革和干部人事分配改革资金保障工作。
行政审批改革方面,深入开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试点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财政部和省财政厅下发的有关取消、停征、免征收费基金及降低收费标准等文件政策,及时通知各执收单位停止相应收费项目,并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坚决查处乱收费行为,杜绝乱收费现象,有效提升企业投资活力。
4、抢抓政策机遇,大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紧盯中央、省、市政策导向,认真研究国家及省围绕各项重点工作制定的投资政策,努力寻求中央和省财政投资导与新区项目的契合点,通过积极汇报衔接,取得明显成效。2017年度累计争取上级补助收入27.12亿元,增长19.6%,有效支持了新区职教园区等重点项目建设。
5、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紧紧围绕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优化调整资金分配方式,紧盯群众关注的教育、医疗等领域精准发力,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集中财力保障民生领域支出需要,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教育方面,全年整合投入教育资金4.84亿元,集中财力用于标准化学校建设、薄弱学校改造、新建中小学和校车安全工程等领域。投入资金0.11亿元,深入实施"两免一补"政策,进一步改善教育办学条件、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学生资助体系,着力解决产业和人口集聚后掣肘新区基础教育发展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医疗卫生方面,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向为公众提供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保障方面倾斜,全年共投入各类资金0.28亿元,重点用于全民医保体系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城乡群众医疗救助等方面。社会保障方面,投入各类救助资金0.12亿元,用于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五保、孤儿、临时救助等方面,惠及群众5463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方面,全年共筹集资金1.28亿元,专项用于廉租房、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旧房改造等项目建设,有效化解城乡低收入家庭居住难状况。双联扶贫及其他涉农领域,整合各类财政资金1.92亿元,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扶持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为新区双联和精准扶贫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6、全面盘活存量资金,推进结转结余资金统筹使用。遵循“细化预算、严格执行、定期清理、及时消化”的原则,在从严从紧控制财政资金结转行为的同时,将清理存量资金工作常态化、定期化。对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进一步督促资金使用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2017年度新区共盘活存量资金10.96亿元,重点支持了复垦复绿、全域无垃圾创建、基础教育建设等领域。
7、规范资金支付管理,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一是不断加强银行账户及资金管理。按照“对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现存账户能合则合,能销则销”的原则,对新区各部门和各国有企业开设的各类银行账户进行了全面清理整合。与年初相比,账户数量从357个减少到241个,减少116个;账户余额从111亿元减少到60亿元,压减51亿元,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二是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搭建国库集中支付网络平台系统,构建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实现财政集中支付系统“纵横网络贯通”。优化国库集中支付流程,初步实现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非税收入、社保基金、财政专户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全年通过直接支付向单位拨付资金26.2亿元以上。
8、加强债务管理,防范信用风险。制定《兰州新区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按照“谁举债、谁偿还”的原则,明确债务性质,厘清偿债主体,将偿债资金足额纳入预算统一管理,确保政府举债信誉,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组织新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对违规担保、“明股实债”等行为进行自查整改,全面清理违规担保或承诺行为;针对审计检查发现的违规获取和使用土地储备贷款等问题,认真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通过上述工作措施的全面落实,新区财税部门在面对税收来源单一的严峻形势下,攻坚克难、锐意进取,有效保持财政预算收支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势头,保障了重点项目的资金需要。但依然存在着一些影响预算有效执行的不利因素和隐忧:一是经济结构调整、统筹城乡发展和提高民生福祉对财政资金的刚性支出需求不断提高,造成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二是大量的基本建设等公共产品投入造成政府性债务负担沉重,还本付息压力巨大;三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尚需提高,还需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提高宏观经济调控管理和财政资金配置水平。上述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应对,认真改进。
二、2018年新区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收支预算编制思路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在2018年工作中,我们将认真领会和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年计划筹集资金300亿元以上,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深入推进新区各项改革、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在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三大攻坚战中取得扎实进展。
2018年度预算编制的具体思路是: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实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编制充分与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及土地出让节奏相统一,综合分析宏观经济形势、税收结构和政策调整等因素后,合理安排收入增长预期。支出预算编制遵循“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原则,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要求,优先保障工资、运转和民生改善,其次确保偿债本息、产业扶持等刚性支出,其余资金统筹用于新区开发建设重点需求。
(二)2018年度财政收支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按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5%测算,2018年度,新区财政总收入将达到73.07亿元,其中:大口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82亿元,较2017年度26.37亿元增长9.3%;政府性基金收入26.72亿元,较2017年度20.99亿元增长27.3%;至少争取上级补助收入17.53亿元。
根据以上编制思路和收入安排情况,结合新区经济发展预期指标和财政收入增长目标,2018年新区财政收支预算草案编制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5.13亿元,较2017年度13.16亿元增长15%,其中:本级税收收入留成13.2亿元,增长16%;非税收入1.93亿元,增长7%。
图3:2018年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税(费)种情况(万元)

根据以上可用财力,安排总支出37.9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79亿元、盘活存量资金支出4.05亿元、上解支出1.13亿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根据以上收入预算,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测算,2018年可供安排的各类资金为37.9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5.1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安排17.53亿元(其中:中央两税返还0.08亿元,增值税收入划分税收返还0.92亿元,省市开发建设专项资金15亿元,永登、皋兰基数结算0.93亿元,市级结算0.27亿元,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及退役运动员人员经费、村干部报酬、县级财力保障等财力性补助0.33亿元);上年结转专项资金1.26亿元;拟盘活存量资金4.05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按照“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进行编制,新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25.13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24亿元),加上年基金结转1.21亿元,可安排资金共计26.34亿元。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26.34亿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根据新区国有企业对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申报情况,对2018年度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坚持以收定支、统筹安排的原则予以编制:
2018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0.54亿元,其中:国有企业应上交利润0.16亿元;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收入0.22亿元;上年结转0.16亿元。因2017年度新区国有企业进行了重组整合,故2018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安排0.54亿元,用于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和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实现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的目的。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8年新区社保基金收入0.45亿元,均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对应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0.2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0.21亿元。
三、关于部门支出预算安排的建议
(一)部门基本情况
2018年新区列入部门预算的行政事业单位39个,其中:独立编制预算的部门和单位39个。共有财政供养人员3849人,较2017年部门预算增加107人。其中:在职人员2442人(含乡镇干部246人、教职人员1356人、医疗卫生人员209人),聘用人员1304人;离退休人员4人,其他人员99人(以上数据为2018年度预算编制基期及2017年度预算编制基期比较数据)。
(二)部门支出预算草案
根据2018年度收入预计情况,当年安排用于各部门、单位支出的各类资金共计63.1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2.79亿元,主要用于安排各部门基本支出、各单位承担新建和续建项目支出、企业扶持奖励及各类专项业务费用;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26.34亿元,主要用于偿还政府债务本息、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占补平衡和城市建设等方面;存量资金安排4.05亿元,主要用于全域无垃圾专项资金1.3亿元,市政设备管理维护费0.7亿元,智慧城市建设资金0.75亿元,新能源公交补贴资金0.1亿元,增加企业注册资本金1.2亿元。
1、部门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按照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国务院第166次常务会议精神和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一般性支出压减工作的有关要求,经过对新区各部门、单位历年公务费及车辆运行经费定额标准执行情况的计算,拟于2018年度对新区公务费综合定额和车辆运行费定额标准进行压减。其中:在年初预算编制时,将公务费综合定额标准在原标准基础上分别压减10%;车辆运行经费定额由四类缩减为二类,定额标准分别为4万元及3.5万元。基于上述调整后测算的2018年度新区部门基本支出预算共计安排10.5亿元,其中:工资性个人支出预算7.5亿元(其中:预留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改革财政缴纳资金1.5亿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4.3%);运转性公用经费支出预算3亿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28.6%。基本支出预算中,“三公”经费预算89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9万元,比上年减少7万元;公车运行费796万元,比上年增加2万元;因公出国出境费用50万元,与上年相同),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万元,下降0.56%。
2、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减去保工资、保运转资金10.5亿元和预计结转2017年上级下达专项资金1.26亿元后,2018年可用于安排项目支出的剩余资金约为51.4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1.03亿元,政府性基金安排26.34亿元,存量资金安排4.05亿元。主要支出方向为:
(1)安排偿债资金24.1亿元。2018年债务还本付息资金及发行费用分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预算(因2018年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债券发行额度尚未确定,发行费用为估算数),主要包括:偿还土地储备贷款本金13.87亿元、利息1.9亿元;政府债券偿还本金0.18亿元、支付利息5.1亿元,安排地投公司购买服务费用1.5亿元,计提偿债准备金1.5亿元(其中0.95万元用于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贷款利息);预留债券发行费0.05亿元。
(2)安排资金6.88亿元用于促进产业集聚。一方面,不断加大财政政策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支持力度,全面落实减税政策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试点等降费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内生动力。另一方面,深入贯彻落实产业发展支持政策,对于来新区真投资、建设快、效益好的企业,按照其贡献度兑现扶持政策,通过财政资金引导产业项目和金融、外贸企业集聚,支持产业融合发展。基于上述考虑,2018年度安排奖励扶持资金6.88亿元,专项用于《兰州新区产业发展扶持及奖励政策》及其他已出台奖励扶持政策的兑现工作。
(3)按照省委常委会议对新区开发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要求,安排资金5亿元充实国有出资企业注册资本金,利用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新区开发建设。其中:2亿元用于各园区新成立企业注册资本金,剩余3亿元根据7大集团工作开展计划再行分配。
(4)安排资金4.27亿元用于推动产城融合发展。着力推动由基础设施建设为主向产业集聚、产城融合发展转变,构建产业与城市协调发展的新载体。
一是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根据新区人口密度和城市发展需要,投入资金引导和完善城市绿地、公共交通等城市配套设施,集中力量建设城市核心区,推动新区向东向南发展建设,逐步完善城市互联功能。为了实现这一目标,2018年共安排资金2.17亿元,主要包括:安排市政道路及配套设施维护费1.2亿元;向东向南土地开发整理资金0.5亿元;城市美化、亮化及绿化管护相关资金0.31亿元;电力、暖气、天然气、污水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用0.16亿元。
二是不断加强城市管理。按照全市打好“整治攻坚战”要求,大力整治城乡环境“脏、乱、差”问题,深入开展全域无垃圾工作。全年计划安排资金1.3亿元,主要用于兰州新区全域无垃圾创建工作,实现建成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陈年垃圾得到全面清理,新增垃圾得到及时处理,垃圾收集规范化。
三是统筹资金0.8亿元用于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根据机构改革后的单位职责,统筹安排资金投入智慧交通、智慧城管、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政务、智慧社区等智能应用领域,进一步提升新区城市管理的现代化、智能化、精准化水平。
(5)安排资金1.36亿元用于实施一产倍增计划和生态建设。以发展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特色小镇和美丽小康村建设为抓手,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体系;以打造现代农业示范基地为依托,大力发展设施农业,不断提升农业规模化种植、机械化耕作、企业化管理、产业化经营水平。
一是推进美丽小康村和特色小镇建设。共安排资金1亿元,其中规划编制等前期费用0.2亿元,项目建设资金0.8亿元。主要用于美丽小康村、特色小镇及配套设施建设。
二是加快水利工程建设。加快农田水利建设,推动旱作农业、高效节水农业、设施农业发展,进一步提高农业资源合理利用水平。共安排各类农田水利建设资金0.33亿元,主要用于已建渠道管护、抗旱防汛物资储备及应急处置、新区防洪及水利工程等项目。
三是扶持农业深度发展。通过推动新型农业技术、普及绿色生产方式,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共投入资金0.03亿元,主要用于推广地膜节水、尾菜处理等新型农业技术,加强防疫和农产品质量检测、开展特色作物农业保险安排及扶持农业组织化和产业化经营。
(6)安排资金3.16亿元用于民生领域。
医疗卫生领域,为了加速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补齐新区医疗卫生服务短板,安排资金0.7亿元用于新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以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
教育投入方面,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快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为着力点,投入资金1.3亿元,主要用于学校、幼儿园建设及校园整合提升、新建学校回购以及教育补助等事项。
安排资金1.16亿元主要用于扶贫、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各项社会救助(其中含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9000万元)。
(7)安排资金0.43亿元用于公共安全领域。主要包括:安排消防中队建设资金0.12亿元,派出所建设项目0.15亿元,安排“平安新区”建设所需视频监控租赁费0.1亿元,安排道路交通管理等其他公共领域0.06亿元。
(8)安排资金1.63亿元用于各部门、单位不在上述资金使用范围的各类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安排各部门规划编制及修编费用0.25亿元,招商引资工作经费0.05亿元,党建工作经费0.03亿元,审计专项经费0.03亿元,农村道路建设及维护资金0.09亿元,新能源汽车租赁及公交车补贴0.15亿元,社区建设及运行经费0.04亿元,纪检监察、信访事务、环境保护、城管执法、统计调查等各类专项业务经费0.81亿元,预留税务部门绩效考核资金0.18亿元。
(9)安排征地拆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资金2亿元。主要用于征地拆迁补偿、拆迁人员安置等方面。
(10)安排资金1亿元对部分已建成市政基础设施进行回购,盘活国有出资企业存量资产,为企业带来现金流收入。
(11)缴纳省级耕地开垦费0.8亿元。
(12)安排预备费0.79亿元。
在2018年工作中,我们将以“增收节支”为手段,从开源节流两个方面做好各类财政资金配置工作。从开源角度,主要是不断加强各类收入组织力度。一是进一步加强财政收入征管力度。紧盯全年目标任务,加强财税协作力度和第三方涉税信息的传递应用,认真梳理和分析新区现有税源结构,详细了解并掌握重点企业生产经营、资金流向、产销变化、发展趋势等动态信息,寻找收入增长点,保障税收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二是进一步加大对非税收入的管理力度,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严格票据领购、使用、核销和销毁,将票据核销与收入收缴有机结合,确保以票管收、票款同步,堵塞征管漏洞。三是继续强化财政激励机制,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及时兑现各项扶持政策,集中优势资源扶持技术含量高、产业附加值大的企业做大做强,引导企业加大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积极培育支柱产业,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支持产业方面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为税收稳定增长提供有力保障。从节流方面,主要是不断提升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一是切实加强预算执行刚性。在基本支出预算编制方面,进一步推进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定员定额管理,科学压减定额标准,不断提高基本支出预算定额的科学性、合理性。在项目预算编制方面,将支出重点放在党工委、管委会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专项上,充分体现政府政策导向,切实发挥财政支撑、保障和引导功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先预算,后采购”的预算管理制度,未编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不予进行政府采购。预算未安排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的,不予实施相应购买服务工作。二是切实加强预算执行进度。预算批复后,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执行进度,减少资金在财政及部门的沉淀,进一步提高支出的合规性、及时性和均衡性。三是严控预算调整。执行过程中,除党工委、管委会确定的重大项目外,原则上不予追加预算。严格控制跨款级科目的项目调整,同一支出功能款级科目内的项目需要调整其他用途的,须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方可执行。对预算执行中新增的支出,优先通过相应部门的历年结余资金和当年预算中调剂解决。四是不断创新资金安排思路。在编制之后年度预算时,要求预算单位在剔除机构运转保障类项目支出、专项业务经费类支出、修缮购置支出、偿债支出等刚性支出后,对自身承担的项目进行包装谋划,对于能够包装成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资金、注册资本金等可用于增加新区国有出资企业现金流的资金,一律加以包装并通过合理方式安排国有出资企业使用,使其利用财政资金的杠杆和引导作用提升自身造血能力、壮大公司资产规模、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逐年降低政府性债务规模和债务风险。
专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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